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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9 次浏览
今天是世界微笑日,她嘴角扬起了15度微笑。
古人说,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
古人也说,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其实,古人说的不是西楼,是黯然销魂的离愁。
每个人都有一座西楼,每一世都有几回锥心断肠的别离。
就像此刻,久久凝望大海,这一生的爱慕深情在眼前过了一遍。
她的脸上从未半分颓唐,有的只是淡淡的微笑。
何其有幸与你携手
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大学上的是二本,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也没有什么同学之外的朋友,按部就班地吃饭、逛街、读书,按部就班地在小城市长大。顺利考上民商法的研究生,算是生命中的一件大事。
他与她是本科四年的同学,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想着,毕业后每月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都要抢过日记本来翻她最新的愿望清单,一样一样地摘抄下来,然后购买付款,送货上门。
她是别人眼中的路人甲,却是他眼中的小公主。
他每天骑车接她回家,按时按点,雷打不动。有时路过糖果店,停下来买一块棉花糖,她坐在自行车后座吃得津津有味。
她经常问,“你怎么不吃?”
“馋猫吃得那么快,哪有我的份儿?”他笑着回头瞥一眼,浅浅的酒窝里满是幸福。
那时候,微笑仿佛都是棉花糖的味道。
一切都似乎有所预见
一如往常的日子,他突然对她说,“你专心读研,我安心闯荡,等我出去找到一份挣大钱的工作,你研究生毕业,三年之后,咱们一起去看你梦中的大海,住蓝天白云间的房子……”
她眉头一紧,半晌没有开口。可她似乎又知道,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这关乎两人的美好未来的招手示意。她从沙发上跳下来,跑过去找他拉勾。
门外车水马龙,门内烛火摇曳。
他一字一顿地说,她一句不落的听。
家乡寒气最盛的时候不是隆冬,而是雨季。随便淋一淋雨,几个喷嚏一打就是重感冒。雨点滴滴答答,火车站却静得出奇,看不清也听不见。
泪水渗出紧闭的双眼,她说,“出门在外照顾好自己,记得写信回来……”
“别哭”,他踅摸着掏出口袋里半将化掉的巧克力,不好意思地说,“棉花糖店没开门,我买了巧克力给你。等你笑得最开心的那天,我就回来了。”
“你知道我眼中你最美的样子吗?”突然,他一记温柔的摸头杀,继续说,“就是你开心时正好扬起的15度微笑。”
她破涕为笑,挤出一个尴尬的鼻涕泡泡。
她分明记得,那一天,微笑也是巧克力味的。
人总要学会独自成长
没人给她买棉花糖,也没有愿望清单上的美好生活,她必须每天拎着保温盒,掐着空余的那点时间在兼职单位和学校来回奔跑,骑着的还是那辆自行车。
偶尔,她想起在自行车后座上吃棉花糖的日子,想起拉过勾的大海与蓝天白云间的房子,想起说不上什么味道的微笑。
她自己对自己说,“等到我笑得最开心的那天,他就回来了。”
在福利院兼职的日子里,她认识了一群孩子。
照顾衣食起居、消毒喂饭换尿布……每天的工作被数不清的繁杂事情安排的满满当当,她无数次在心里抱怨着辛苦,可每当他们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世界,咿呀学语地喃喃着叫“妈妈”,甚至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冲着她笑,她都会心里酥酥的。
那也是第一次,她发现,微笑竟然是个发光体。
故事的最后有些意外
三年约定期限未到,她遇到了一个人。
像是风尘仆仆地远道而来,他照着信封上详细的地址逐字核实,手里紧紧攥着一封被托付捎来的信,写信人是他,收信人是她。
粉红的信封上,依旧清秀的字体,“你知道我看你最美的样子吗?”
她继续读下去,“当你读到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离世两年了,原谅我不知所措的谎言!癌症来得毫无征兆,从发现的这一天起,我的生命就进入倒计时了。医生说康复的几率已经为零,我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忘了我吧,你值得更好的生活。”
文末一句,“别哭,你开心时正好扬起的15度微笑,真美。”
沉沉的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她不知何处可以倚靠。
合上信封,她颤抖着在信封的空白处写下,“无论棉花糖味还是巧克力味,你的微笑都是我此生见过最美的样子。”
关上门,她似乎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离别之前他一再执着地叮嘱她照顾好自己。她发疯一样地扯开随行捎来的包裹——几张证券浮现在了眼前。
“你还记得自习室里一起学过的第一个法律概念吗?”——有价证券。
证券有价,微笑无价。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它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本身没有价值,但有价格。
有价证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的财产权利不能分离。有价证券需由支付人依法定程序作成证券并交付持券人,持券人行使有价证券所载的权利必须提示并交付证券。可转让的证券转让时,证券上所载权利随着交付而转让给受让人。要享有证券上所代表的财产权利,就必须持有证券。权利人一旦丧失证券,就不能行使证券上的权利。
(二)有价证券的债务人是特定的,即证券的权利人只能向证券上记载的债务人请求实现债权。而有价证券的债权人则可因证券的转让而发生变更,持券人的合法更换不能影响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
(三)有价证券的债务人的支付是单方义务,债务人不得请求权利人支付相应对价。债务人一旦履行了证券上规定得额权利义务,就可收回有价证券,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任锐)
编辑:张博 范琳松 李金凤